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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粤府土审(10)〔2026〕119号文批准,同意将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村冯屋组股份集体经济组织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4528公顷(其中耕地1.7986公顷)、未利用地0.020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上述土地合计2.4736公顷,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城镇建设。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村冯屋组股份集体经济组织(详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
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村冯屋组股份集体经济组织属下的集体土地2.4736公顷。
四、公告期限
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26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政府关于******开发区2026年度第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0)〔2026〕119****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 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
2. 征地批文
3.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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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