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取阳西县溪头镇卫生院(阳西总医院公共卫生医院、阳西总医院第三人民医院)购置精神科不锈钢病床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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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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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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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关于公开选取****(** ****医院、****医院第三 人民医院)购置精神科不锈钢病床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我单位采购招标代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与质量,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单位拟通过公开选取方式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医院****医院、****人民医院)购置精神科不锈钢病床项目的全程招标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医院****医院、****人民医院)购置精神科不锈钢病床项目,采购100张不锈钢病床(含床垫等配套设施)。

2.项目预算:约人民币260000元。

3.服务内容:需负责本项目的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告、协助采购人处理投标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及投诉、签订采购合同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为准。服务期限: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注:涉及涉密或特殊领域时需增加保密条款):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申请人熟悉服务类招标流程,****政府****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能够独立完成代理招标采购程序;申请人能够完成在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织评审工作。

4.招标代理机构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回避原则: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机构,不得参加(如为本********医院****医院、****人民医院)感染楼改建为精神科业务用房工程项目提供前期咨询、设计等服务的机构)。

三、递交资料及时间

1.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所有招标代理机构。

2.递交资格文件、2023年至今服务类采购代理方面业绩、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流程、工作要点、对采购项目的理解与解读、对项目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和解决方案、进度计划安排、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方案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项目预算总金额260000元,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服务标准计算代理费,需报出具体价格)、纳税证明、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并整理成册(一式五份)以供评审。资料递交需密封且贴密封条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同时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中选资格。

3.递交时间:从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截止至2026年10月26日17时30分,代理机构需在限期内递交资料,逾期无效。

4.递交地点:**市**县溪头镇**路1****卫生院综合楼6****办公室。

四、评审办法

根据企业资质、业绩、服务方案、报价等提交的资料进行择优选取前三名,报单位会议研究选定一个代理机构作为本项目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医院人民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邓先生 066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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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21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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