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石墨提纯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县人民防空大楼3****环境局**分局
邮 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400
传 真:0763-****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石墨提纯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村委会****园区自编68号第1层1室 |
| 环评机构: | **中诚嘉誉****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市****村委会****园区自编68号第1层1室,占地面积29381.15平方米,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主要从事高纯人造石墨、高纯天然石墨生产,以人造石墨、天然石墨、氢氟酸(含量40%)、硝酸(含量60%)、盐酸(含量30%)、硫酸(含量98%)等为原辅材料,经投料、酸洗、压滤洗涤、离心洗涤、烘干、煅烧、筛分、除磁、包装等工序,设计年产高纯人造石墨12911.682吨、高纯天然石墨8607.788吨。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投料、烘干、筛分、除磁及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酸洗和酸液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HF、NOX、HCl和硫酸雾经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CO和烟气黑度收集后,经高温布袋除尘器+NaOH溶液湿法脱硫进行处理,通过30米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灌溉周边农作物;酸洗用水、压滤洗涤废水、锅炉用水等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碱液喷淋塔、NaOH溶液湿法脱硫装置更换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尘渣、废****公司处理,不合格品外售给下游碳素生产厂家,杂质、炉渣、废离子树脂、废反渗透膜和干污泥交由有相应处理工艺的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烧碱包装袋、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碱液喷淋塔更换废水和NaOH溶液湿法脱硫装置更换废水)均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四、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车间功能、分区车间做好隔声密闭,厂界南面、西面和北面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厂界东面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4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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