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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自然资(建)示字〔2026〕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拟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位置 | 项目名称 | 规划情况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 **区三角镇湾下村 | ****供电局三角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用地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1312);容积率≤1.2,建筑密度≤50%,绿地率≥25%。其余相关指标要求按照《**区三角镇规划30米道**侧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编号:****)执行。 | 4273平方米(以实际供地面积为准)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50年 |
二、公示期限
公告期为30天(即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20日)。
三、申请方式
需要使用公示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在2026年11月20日18时前,向****提出意向用地书面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自然**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
联系地址:**市**区华南大道29号
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0753-****330
联系人:谢先生
五、其他事项
1、公示时限内,若上述地块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政府批准后,采用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上述地块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3、本公示信息在****网站(https://www.****.cn/zwgk/zfjg/szrzyj/)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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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