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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局(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6-10-21 |
| 名称: | ****海宸天境豪庭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10-21 | |
| 主题词: | |||
近期,****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区**街道海滨路与龙眼路交界西北侧的海宸天境豪庭(**市**区滨**片区(00210地块)住宅地块)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手续。依据《**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市**区海滨路与龙眼路交界西北侧
二、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1兼容R22)
三、实用地面积为:26343.75平方米(39.516亩)
四、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1、2.0<容积率≤3.5,52687.50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92203.13平方米(含阳台和悬挑实体面积)。
2、建筑密度:≤25%。
3、绿地率:≥30%。
4、停车配建比例:≥30%,**住宅停车位按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居住项目按照不低于0.3辆/套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按不低于配建电动自行车数量的30%比例配建。电动自行车单个停放车位面积原则上按照2.0米×0.8米计算,最高不得超过2.0平方米。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换)电设施应集中设置,宜优先集中设置在地面,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5、建筑限高:≤100米,建(构)筑物海拔限高:≤105米,住宅建筑按照不低于4层(含4层)进行控制。
6、建设项目应配建一处移动通信设施(宏基站),建筑面积≥20平方米。****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建筑面积≥700平方米。
五、未涉及问题,按《**市滨港****规划局部修编(东厦路-海滨路东北侧片区)(JP-04003控制单元局部)》和《**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
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30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人民政府******局专栏(网址:https://www.****.cn/zrzyj/)查阅。项目有关信息,******局**分局(东厦路116号四楼)查询。联系电话:0754-****6971
附件:****海宸天境豪庭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