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宸天境豪庭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

审批
广东-汕头-金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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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局(海洋局) 成文日期: 2026-10-21
名称: ****海宸天境豪庭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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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宸天境豪庭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21

近期,****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区**街道海滨路与龙眼路交界西北侧的海宸天境豪庭(**市**区滨**片区(00210地块)住宅地块)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手续。依据《**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市**区海滨路与龙眼路交界西北侧

二、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1兼容R22)

三、实用地面积为:26343.75平方米(39.516亩)

四、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1、2.0<容积率≤3.5,52687.50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92203.13平方米(含阳台和悬挑实体面积)。

2、建筑密度:≤25%。

3、绿地率:≥30%。

4、停车配建比例:≥30%,**住宅停车位按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居住项目按照不低于0.3辆/套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按不低于配建电动自行车数量的30%比例配建。电动自行车单个停放车位面积原则上按照2.0米×0.8米计算,最高不得超过2.0平方米。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换)电设施应集中设置,宜优先集中设置在地面,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5、建筑限高:≤100米,建(构)筑物海拔限高:≤105米,住宅建筑按照不低于4层(含4层)进行控制。

6、建设项目应配建一处移动通信设施(宏基站),建筑面积≥20平方米。****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建筑面积≥700平方米。

五、未涉及问题,按《**市滨港****规划局部修编(东厦路-海滨路东北侧片区)(JP-04003控制单元局部)》和《**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

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30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人民政府******局专栏(网址:https://www.****.cn/zrzyj/)查阅。项目有关信息,******局**分局(东厦路116号四楼)查询。联系电话:0754-****6971

附件:****海宸天境豪庭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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