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公司长三角区域专业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海油发展-****公司长三角区域专业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 采购内容详见:技术文件和商务建议书。 | 2026年12月 |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4.三体系管理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
| (2)信誉要求: A、****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 C、****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
| 业绩要求:(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无合同签署时间,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个合同的技术服务类验收业绩(合同名称或合同内容须包含技术支持、计划控制、安全健康环保管理、工程设计、建造、质量、安全、文控、机械、电气、仪表、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综合服务、数字艺术**面设计技术支持服务中任意一项服务),且满足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无固定总价协议累计订单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注:合同金额或订单金额与服务验收证明材料金额不一致时,以服务验收证明材料金额为准)。 (2)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或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单(具有甲方签字或盖章)或结算明细单(具有甲方签字或盖章)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服务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的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若验收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能清晰证明其与合同的关联性,则无需提供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同一个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及与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只算为1个业绩。 (4)若投标人提交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还需额外提供联合体协议,按照联合体协议中职责分工进行认定。 (5)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
| 人员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服务商要求: 1)我司承诺承揽中国海油的业务量与其资质能力、财务状况、质量保障能力相匹配; 2)我司承诺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为0,可提供近三月连续社保证明; 3)我司承诺中国海油不是我司唯一服务客户,我司具有中国海油外业绩,且为近三年内已完成业绩,并可提供原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采办经办人:姓名:李欣,电话:021****3342,邮箱lixin5@cnooc.****.cn
技术联系人:姓名:王鹏,电话:139****0568,邮件:ex_wangp2@cnooc.****.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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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
附件:技术文件和采购商务建议书
2026-10-21 11:00:002026-10-28 23:00:00附件下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