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格司美特种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硼硅玻璃与年产300万平方米离线镀膜功能性特种玻璃新建项目

审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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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81MACTTBY42B吴海忠
刘人松****门市**市
冲蒌镇红岭工业区建设路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5000吨硼硅玻璃与年产300万平方米离线镀膜功能性特种玻璃**项目****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4-C304-玻璃制造
******市 ******市
经度:112.812222 纬度: 22.155556****环境局**分局
2024-10-15
江台环审〔2024〕96号无
2026-07-2730000
200****
****0781MACTTBY42B****
****0781MACTTBY42B******公司
****0783MA53RNH23G2026-07-30
2026-09-212026-10-20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44345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离线镀膜功能性特种玻璃 300万平方米、硼硅玻璃15000吨硼硅玻璃线产能为6570吨/年
阶段性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混合料-窑头料仓-熔窑-锡槽-退火窑-缺陷检测-纵切、横切-横掰-加速分离辊道-掰边-人工检验-落板-破碎-吹风清扫-取板堆垛、装箱-切割-磨边清洗-钢化-检验包装混合料-窑头料仓-熔窑-锡槽-退火窑-缺陷检测-纵切、横切-横掰-加速分离辊道-掰边-人工检验-落板-破碎-吹风清扫-取板堆垛、装箱-切割-磨边清洗-钢化-印刷-烘干-检验包装
原环评批复的“离线镀膜功能性特种玻璃”生产工艺及相应生产设备未投入建设,实际新增“硼硅玻璃涂布”工序。工艺需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电熔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硼硅玻璃深加工用水、特种玻璃预处理线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上隔离粉、吹风清扫、纵切横切、切割分片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硼硅玻璃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硼硅玻璃配料、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硼硅玻璃电熔窑 产生的烟气粉尘,离线镀膜功能性特种玻璃表面涂布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食堂油烟等。项目上隔离粉、吹风清扫、纵切横切、切割分片工序产生的粉尘,加强室内通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硼硅玻璃破碎产生的粉尘自带除尘设备进行收集,未收集粉尘加强室内通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以上粉尘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车间内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 B.1 厂区内颗粒物、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在配料、投料系统及2个电熔窑废气产污点设置集气罩对颗粒物进行收集,收集后经过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 15 米高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离线镀膜功能性特种玻璃表面涂布过程使用水性釉料,在 12 台丝印机、12 台烘干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对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进行收集,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由 15 米高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分别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食堂油烟收集后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1、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电熔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硼硅玻璃深加工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上隔离粉、吹风清扫、纵切横切、切割分片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硼硅玻璃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硼硅玻璃配料、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硼硅玻璃电熔窑产生的烟气粉尘,硼硅玻璃表面涂布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食堂油烟等。 项目实际建设中,废气治理设施与环评审批内容存在部分调整。其中,项目上隔离粉、吹风清扫、纵切横切、切割分片工序产生的粉尘,加强室内通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DA001(硼硅玻璃配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处理工艺由环评批复的“旋风布袋除尘器”变更为“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及排放去向不变;DA002(硼硅玻璃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2引至高空排放,处理设施由环评批复的“破碎机自带除尘设备”变更为“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放形式由无组织变更为有组织(15m排气筒DA002);DA003( 电熔窑投料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处理设施由环评批复的“旋风布袋除尘器”变更为“碱液喷淋塔”。此外,硼硅玻璃上隔离粉、吹风清扫、纵切横切、切割工序产生的极少量粉尘,加强车间内通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离线镀膜功能性特种玻璃切割分片工序未投入,其余与环评一致。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楼顶排气筒DA005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原环评未申报该工序,实际新增硼硅玻璃涂布废气,废气通过气旋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4引至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上述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新增硼硅玻璃涂布废气,废气通过气旋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4引至高空排放。上述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
①废气治理措施变动:DA001(硼硅玻璃配料粉尘)的废气处理工艺由“旋风布袋除尘器”变更为“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及排放去向不变;DA002(硼硅玻璃破碎粉尘)处理设施由“旋风布袋除尘器”变更为“脉冲布袋除尘器”,排放形式由无组织变更为有组织(15m排气筒DA002);DA003 (电熔窑投料烟尘)的废气处理工艺由“旋风布袋除尘器”变更为“碱液喷淋塔”,排气筒高度及排放去向不变。 ②新增废气处理设施:新增DA004涂布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气旋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引至高空排放(原环评未申报该工序)。综上所述,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逐条分析。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无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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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的要求 隔油池+三级化粪池 手动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A001硼硅玻璃配料粉尘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 手动监测
2 DA002硼硅玻璃破碎粉尘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2引至高空排放 手动监测
3 DA003电熔窑投料烟尘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3引至高空排放 手动监测
4 DA004涂布废气 非甲烷总烃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经收集后通过“气旋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DA004引至高空排放 手动监测
5 DA005食堂油烟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收集后,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经排烟管道DA005引至楼顶排放 手动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界噪声 厂界西、东、南侧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标准,厂界北侧噪声值能达到4类标准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降噪、隔音等措施 手动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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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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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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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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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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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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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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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