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县幸福街道三多村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本项目配套建设一座****升压站,选址于**市**县幸福街道陈莲村,为户外常规布置,建设1×100MVA主变压器,预留远期 50MVA主变安装位置;无功补偿(±20Mvar);35kV户内配电装置。升压站占地面积4080m2,内配套建设综合楼1座,还包括有一次二次设备舱、储能系统设备、主变基础、GIS基础、SVG基础、变电架构、避雷针、事故油池等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完成了《**县幸福街道三多村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4月26日获得《****环境局关于**县幸福街道三多村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批复文号:肇环怀建[2021]8号)。项目获批后开始建设,2026年3月各项工程相继竣工并投入试运行。
三、配套的污染物治理设施如下:
(一)废水
(1)施工期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除尘;施工营地施工生活污水,采用设置临时卫生厕所,定期清掏。
(2)营运期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交由污水罐车将生****处理厂进行处理,无废水外排。
(二)废气
(1)施工期
项目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每天定期洒水增湿、土方石临时堆放覆盖防尘网等措施,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三)噪声
(1)施工期
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夜间施工,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边界设置施工屏障,以降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
(2)营运期
运行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通过选用低噪型设备、设备进行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1)施工期
项目施工过程采取必要的遮盖措施,废土石方可回填或恢复植被使用的及时回用;安装过程废弃零部件分类回收交**回收单位利用。
(2)运营期
站内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电池、废变压器油及含油抹布尚未产生,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五)电磁辐射
项目通过设计合理的绝缘子,并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加强站区围墙高度、绿化带等措施减小电磁辐射的影响。
(六)生态环境
(1)施工期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采取了相应的生态恢复、水土保持措施,有效地减缓了生态环境的破坏。本项目建设没有引发明显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
(2)运营期
已对站区周边和站区内进行绿化,不会对景观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七)环境风险
项目升压站内建设了事故油池,同时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制度。
四、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市**县大岗镇幸福街道陈莲村、大岗镇、梁村镇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88****1298
五、公示
公示时间:2026.****.21-2026.****.17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