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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投审〔2026〕144号
省检察院:
《关于报送〈****“两房”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粤检函〔2025〕3号)、《关于报送〈****“两房”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稿)〉的函》(粤检函〔2026〕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检察院对外服务窗口分散、人均面积较小、功能室缺失等问题,全面改善基层政法基础设施条件,****机关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同意建设****“两房”迁建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县附城镇小路坡HF-44-09地块。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59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69平方米,包括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3990平方米、附属用房2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34平方米,为地下停车库兼人防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708万元,包括工程费用30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2万元、预备费17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省财政统筹安排,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根据《****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相关规定,结合你院、省代建局****事务中心意见,项目采用集中建设管理模式,****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建设。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结合我委评估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我委审核。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省发展改革委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