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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遴选通知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根据《教育部等11****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教育局等10****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清市教〔2021〕88号)和《****小学(含中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出行备案审批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地处**口镇、北江沿线的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秋****基地(营地)承办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征集范围
面向依法在**市地区登记注册、证照齐全、运营规范的各类单位和场所公开征集,主要包括:
(****基地、革命旧址、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档案馆、历史文化遗迹、古驿道等红色教育与优秀传统文化**单位;
(二)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社会**单位;
(三)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初中生研学实****基地(营地)、景区景点及专业服务机构。
鼓励依托**口镇及北江沿线的自然生态、乡土文化、特色产业**,设计主题鲜明、就近就便的研学线路,其中营地类机构须具备集中食宿接待能力。
02
申报条件
(一)资质条件。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运营规范,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全事故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二)场所安全。场地、建筑、消防、卫生、食品、交通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和常用药品。
(三)课程能力。****初中七至九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开发主题鲜明、教育性强、安全适宜的研学实践课程;提供研学手册或学习任务单,配备足额研学导师或讲解人员,具备开展过程性评价和成果展示的能力。
(四)接待保障。具备与我校学生规模相匹配的活动场所、卫生条件和交通保障条件;营地类机构须具备集中食宿接待能力;所提供线路应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
(五)公益属性。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按成本核算、公开透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费用减免,并出具书面承诺。
(六)保险保障。按规定购买相关责任保险,****学校签订规范服务合同,配合学校落实校方责任险、师生意外伤害保险,并协助完成**市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出行备案审批。
03
遴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材料须规范整理、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二)材料初审。由我校组建的研学****小组(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评审。工作小组组织现场陈述与评审,从机构资质、研学服务经验、初中生课程适配度、安全保障体系、服务水平、报价合理性、过往服务口碑等多维度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承办机构。
(四)实地考察。****小组对申报单位的场地设施、安全条件进行实地核查。
(五)结果公示。拟入选名****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我校2026年秋季****基地(营地),纳入****基地(营地)名录,实行动态管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执行。****学校全程监督,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如遇争议,由我校结合事实与相关政策予以确认。
04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一)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单位概况、场地设施、接待能力、师资队伍、研学课程方案等;
(二)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
(三)场所安全证明材料,包括消防验收、卫生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车辆营运资质等(按实际经营项目提供);
****初中七至九年级学生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方案,含课程目标、行程安排、研学手册样稿、评价方式和安全预案;
(五)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管理、交通管理、师资配备等制度;
(六)研学线路详细报价清单,逐条列明服务内容与费用构成(交通、门票、课程、师资、餐饮、住宿、保险等),报价清晰透明、合规合理;
(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费用减免政策说明;
(****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学校评价意见;
(九)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叁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交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光盘或U盘)壹份,电子文档应为可编辑格式。
05
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学校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相关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申报方式。申报单位请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qq.com。
06
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单位须对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地(营地)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评估,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退出名录。
(四)申报材料不予退回,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存备份。我校有权根据上级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对本次遴选工作作出调整、延期或者终止,且无需对申报单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本公告仅为公开征集遴选,不构成对任何申报单位的要约。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德育处刘主任,联系电话:159****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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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