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 1 | 关于**嘉****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揭市环(**)审 | 2026年10月20日 | **** | **市**县临港产业园化工新材料工业区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县**镇南门东路296****环境局**分局,邮编:515200
联系电话:0663-****537
传真:0663-****658
****关于**嘉****基地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