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检察院“两房”迁建项目

审批
广东-汕尾-海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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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两房”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检察院:
《关于报送〈****“两房”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粤检函〔2025〕3号)、《关于报送〈****“两房”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稿)〉的函》(粤检函〔2026〕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检察院对外服务窗口分散、人均面积较小、功能室缺失等问题,全面改善基层政法基础设施条件,****机关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同意建设****“两房”迁建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2-441521-12-01-193680)。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县附城镇小路坡HF-44-09地块。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59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69平方米,包括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3990平方米、附属用房2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34平方米,为地下停车库兼人防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708万元,包括工程费用30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2万元、预备费17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省财政统筹安排,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根据《****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相关规定,结合你院、省代建局****事务中心意见,项目采用集中建设管理模式,****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建设。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结合我委评估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我委审核。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省发展改革委

2026年10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纪委监委,省财政厅、审计厅、代建局,****事务中心。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核准****“两房”迁建项目的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用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方式,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已包含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中,不能单独估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