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达濠街道永濠街13号首层、二层房屋挂牌招租(汕濠公资交产告〔2026〕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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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产权网上交易公告
汕濠公资交产告〔2026〕5号
********中心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三期)网上交易的方式,对位于**市**区达濠街道永濠街13号首层、二层房屋(以下简称“标的物”)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标的物基本情况:位于**市**区达濠街道永濠街13号首层、二层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054平方米。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出租用途设定为商业。
该标的委托****编制《**市**区达濠街道永濠街13号首层、二层(面积共1054平方米)房屋评估报告》,评估出租价:两层合计月租金12247元,年租金146964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陆仟玖佰陆拾肆元整),该报告已履行了相应的备案程序。
标的编号:****。标的物每年租金起始价:146964元,加价幅度:4400元,竞租保证金:14697元。
房产租期为5年,自房屋移交之日起计算。租金每期按年度收取,承租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1年总租金的10%计取);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每年租金于每一租赁年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支付给出租方,以后每年支付租金以此类推至合同期满。
本次标的物租赁网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且不低于起始价确定竞得人。竞租人的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交易方式
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三期),按照《****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规定,以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活动。
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前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三期)(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区域(https://ygp.****.cn/ggzy-portal/#/440500/index/)首页点击“交易系统”或通过https://ggzyjy.****.cn:4433/Register/GDSOauth/toLoginUrl.do进入)注册**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三期)注册登录操作手册》),点击“国有产权”提交竞价申请,按要求交付保证金,获得竞价资格。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754-****2081。
三、交易活动日程安排
1.公告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1月2日。
2.竞租人申请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6时整。
3.网上自由报价期:2026年11月3日9时至2026年11月4日10时。
4.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11月4日10时。
5.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10月28日(上午8:30—下午17:30),查看交易标的需要于2026年10月27日下午17:30前预约联系,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54-****2877-827。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1.竞租人需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竞租人资格要求由招租方负责解释。
五、交易条件及交易须知
1.竞租人在参加国有产权网上交易前,应当知悉《**省公共**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粤政数〔2023〕2号)****交易中心的相关产权交易规则,详细阅读《产权网上交易公告》、《产权网上交易竞价须知》、《****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等交易文件。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相关交易规则,了解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及要求。
2.本次招租交易行为****财政局《关于********门诊部公开招租的申请函的复函》(CZ****0981号)进行。竞租人应自行了解并承诺知悉招租标的物的全部情况,对招租标的物进行实地查看和尽职调查,清楚招租标的物的产权情况、用途功能现状(包括且不限于消防、配套、环保、水电设施、交通等情况),竞租人提交竞租申请即视为已对招租标的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清楚并接受招租标的的产权情况、用途功能现状,并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任何方式要求招租方赔偿因承租产生的任何损失。
3.有意竞租者,务必在报名截止前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三期)提交申请,按要求交付保证金;获得竞租资格后,应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三期)参与网上交易。
4.本次招租项目招租场地租期为5年,租期自房屋移交之日起计算。
5.竞租人需于竞租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联系电话:0754-****2339);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租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0日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1年总租金的10%计取),招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竞得人使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
竞租人通过竞价被**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三期)确认为最高竞价人后,因其自身原因无法确认交易结果的,或无故未按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权,招租方有权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交易中心****中心将依据招租方处置通知,将保证金直接划转招租方处置),造成招租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交易中心****中心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未竞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原路退回,不计利息;竞得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招租方出具退还竞租保证金通知后,****交易中心****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7.房屋第三层为退休职工宿舍,不在本次出租范围之内,竞得人不得占用、进入第三层区域,不得干扰、阻碍第三层住户正常通行、用水用电,不得噪音扰民,不得侵占第三层公共通行空间。
8.租赁期间,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转租、转借、分租、抵押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房屋,不得与第三方调换使用。
9.租赁期间,竞得人对标的物负有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竞得人应确保标的物的安全使用,若出现因管理不善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物品的失窃、损坏、失火、纠纷等事件)在标的物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或因标的物对使用人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形,均由竞得人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后果。
10.租赁期间,水电费、物业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经营产生税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由竞得人承担;招租过程中交易税、费按国家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如因竞得人迟交或未交而引起的损失赔偿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招租方损失的,由竞得人负责赔偿。
11.竞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招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依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物,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要求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房屋租赁期间,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租赁期间新增的附着物和相关设施设备,可移动设施设备由竞得人自行搬走,不可移动固定装修无偿归招租方。竞得人还应按照合同租金总额的20%向招租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招租方损失的,竞得人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擅自转租分租;
(2)擅自破坏房屋主体承重结构,经甲方催告拒不整改;
(3)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4)严重扰民,多次收到住户投诉拒不整改。
(5)逾期未交纳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害或损失;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12.招租标的物系国有资产。租赁期间,如因政策原因或上级决定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转让交易,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竞得人可参与竞买,同等条件下,竞得人有优先购买权。招租方因本租赁房屋被执行拍卖、被征收、征用、被拆迁或三旧改造等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建设需要、政策性原因或上级部门决定需提前解除协议收回租赁房屋的,招租方可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竞得人,依法提前收回招租标的物,竞得人应无条件退出,招租方不作任何赔偿(包括对竞得人的各种固定投入),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招租方无息退还竞得人履约保证金,租金、设施及水电押金应按实结算。
13.出租期限届满或者合同提前解除,竞得人没有违约行为并已结清所有费用,完好交还房屋,经验收无误后,招租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竞得人履约保证金、设施及水电押金。承租标的物上的一切固定装修及不动产不得拆除,应将承租的标的物完好状态交还招租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竞得人逾期不搬离的,视为放弃屋内物品所有权,招租方有权清场收回房屋,竞得人按原租金标准的2倍支付逾期占用房屋使用费。竞得人有违约行为的或者未结清应付费用的,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和设施及水电押金中直接划扣竞得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费用,履约保证金和设施及水电押金不足以抵扣违约金及应付费用的,招租方有权继续向竞得人主张。竞得人应支付的租金,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和设施及水电押金中直接划扣;竞得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若履约保证金和设施及水电押金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招租方有权继续向竞得人主张违约金。
14.竞得人租赁房屋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使用房屋,不得将房屋作为抵押、担保等用途;不得利用该房屋存放违禁物品,不得作为高危、高污染及任何违规、违法经营场所。另房屋外墙不得擅自悬挂广告牌,须切实做好房屋室内维护、修缮、治安、保洁、防火工作且承担相应的费用。如违反有关规定,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竞得人负责,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5.竞得人装修不得改动房屋主体、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墙体,不得改动给排水、原有管线;装修方案须书面报招租方审核同意。因竞得人使用、装修造成的漏、损、堵、塞、破等由竞得人修复;房屋主体结构固有质量问题由招租方负责维修。如竞得人损坏房屋建筑主体、墙体结构,应当承担修复费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照价赔偿。合同到期或解除,可移动设施设备由竞得人搬走,不可移动固定装修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无需补偿。
16.招租标的面积以实物现状为准,且不因公告面积的增减而影响交易结果。
17.竞租人被确认为竞得人后,不得以招租标的现状影响其相关证照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致使其不能按设想使用招租标的为由,要求解除、变更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招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8.出租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招租方如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招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9.租金每期按年度收取,承租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1年总租金的10%计取);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每年租金于每一租赁年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支付给出租方,以后每年支付租金以此类推至合同期满。国有资产租金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全额上缴国库。
20.竞得人逾期缴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当期应付租金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招租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房屋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竞得人违约,招租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由竞得人承担。
以上招租须知由委托方负责解释。
六、重要提示
1.在交纳保证金时,需按《保证金交纳通知书》操作,为避免错过缴纳保证金机会,建议适当提前缴纳保证金,已足额交纳保证金的竞租人,务必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三期)查看是否获得《竞价资格确认书》。保证金交纳不接受现金方式,且竞****银行账户(需系竞租人自身资金账户)务必和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三期)****银行账户一致,否则交纳的款项无效,无法获取竞价资格。
2.交易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中心。
七、交易中心声明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中心对招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心通过自身交易平台及相关媒体发布的****交易中心的任何交易建议。竞租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交易信息并需自行对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是否承租标的及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标的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后果,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租人参加竞租,视为接****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八、联系方式
1.交易机构:****交易中心****中心
联系地址:**市**区疏港大道中海信**创新产业****服务中心东侧)产B1-02****中心
联系电话:0754-****2339
2.招租方:****
联系地址:**市**区府前路西段
联系电话:0754-****2877-801
招 租 方:****
交易机构:****交易中心****中心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