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公开招标承包经营权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对****水厂公开招标承包经营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水厂公开招标承包经营权
(3)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招标内容
规格
数量
供水规模(m3/d)
年最大需求量(m3)
年供水量(m3)
经营年限(年)
单价(元/m3)
年经营价价值(元)
20年经营权费用(元)
****水厂公开招标承包经营权
**水厂规模5000m3/d,水厂包括取水泵井、混凝沉淀、过滤、消毒、泥水处理等工艺设施,水厂配套管网**约24km,管径DM100-300
1项
5000
****605.00
****000.00
20
0.15
195391.00
****820.00
备注:1、经营期限内按年交付经营权费用,先付后用(评估单价为0.15元/立方米,经营权费用按实际用水量结算)。
2、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原件)
(3)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 10 月 19 日(**时间,下同)。
(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2026年 10 月 22 日 17 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邮箱方式提出,邮箱地址:****@163.com。
(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6年 10 月 23 日,统一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网站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5)投标文件提交的开始时间:2026年 11 月 10 日 8 时 30 分。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 11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市**区体育北路2****中心6****交易中心 2 号多功能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陆**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网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五、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index.html#/440800/index)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发布。
六、异议与投诉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项目批准部门实名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失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联系人:陈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88****9166
联系地址:**省**市**县建新镇**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康顺路33 号虹都大厦A 座1102 房
项目联系人:陈巧珠
联系电话:131****3527
邮箱:****@163.com
交易机构:****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0759-****833
地址:**市**区体育北路 2 ****中心 5 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