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拟对明阳巴斯夫****东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明阳巴斯夫****东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213****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4746,020-****9853
传 真:020-****2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明阳巴斯夫****东三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锦和镇以**域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县锦和镇以**域,场址中心距离陆岸47公里,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01兆瓦,规划建设30台单机装机容量为16.7兆瓦的固定式风电机组及8回总长65.35公里的66千伏集电海缆,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2回220千伏送出海缆(单回长度68.87公里)。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