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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中部郊野公园群户外驿站场地公开招租 |
| 起始日期 | 2026年10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11月03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塘朗山公园 |
| 面积/数量 | 1、服务岗亭:4.50平方米 2、服务岗亭:4.5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权属证明 |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5年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3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2,277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户外驿站) | ||
| 履约条件 | (一)功能需求: 户外驿站定位为中部郊野公园群的“智慧节点”,提升中部郊野公园群远足径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市民户外活动安全,以“绿色环**野净,户外出行有保障”为运营目标。驿站包含线下实体服务与线上智慧服务两大板块,鲲鹏径小程序仅为其中一项配套服务载体,由承租方在现有小程序原有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功能完善及系统对接,实现相关智慧服务功能,并非唯一运营依托平台。驿站须统一设置应急物资区、科普区、休息区、补给区(飞来石驿站除外)四大功能区域。承租方需在现有鲲鹏径小程序基础上开发完善以下功能:SOS一键呼救,扫码获取当前经纬度信息、****救援队电话;扫码查询全程轨迹、分段难度、补给点分布;开通“自然研学课”线上报名、山林清野志愿者报名入口;实现山顶打卡、电子登顶证书生成、登顶人数及排名展示、集章兑换奖品、起点出发人数及最远行程点位统计;同步提供远足径线路查询、志愿者招募、赛事活动发布报名等功能。 (二)服务时限:与公园开放时间一致。 (三)其它要素:驿站建设施工严格遵循低干扰、生态**原则,严禁破坏山林植被、原生地形地貌及公园生态环境;承租人需提交投资承诺函及建设实施方案,经公园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驿站违规经营、私设业态、擅自改扩建及破坏生态等行为。 (四)品质要求: 1. 应急物资区:设置固定专用应急物资柜,规范配置AED设备、专业急救箱、紧急呼叫设备、消防灭火器等器材,纳入城市户外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2. 科普区:设置鲲鹏径路线导览图、安全温馨提示牌及太阳能电子显示屏,常态化提供线路指引、天气播报、安全警示、公益宣传服务。 3. 休息区:配置休憩座椅及遮雨遮阳设施,满足徒步市民游客临时休憩等候需求。 4. 补给区:布设自助售卖、应急充电、免费环保袋领取等便民设施,补齐郊野远足径便民服务短板。 5.驿站主体采用环保可再生材料,推荐木纹钢结构、铝板+镀锌板;室外平台选用木纹砖板;区域无市电接入,须采用“光伏板+储能”供电解决方案。 6. 全域实行中英双语标识,覆盖导览提示、设备说明、温馨告示、服务界面,符合国际化配套要求。 7.可依规举办户外徒步、越野跑等文体赛事,合理开放商业冠名,采用商业赛事与公益赛事结合模式;所有赛事活动须****管理中心审批,按批复规范组织实施。 8.飞来石驿站无补给功能区域,仅开展公共公益服务,不得设置任何经营性业态。 (五)价格标准:所有售卖产品及经营性服务价格不高于本项目周边同类商品及服务的市场平均价,并实行明码标价、向市民公开公示。 (六)服务要求: 1. 提供自助售卖、应急充电、免费环保袋领取等常态化便民补给服务。 2. 负责应急物资柜及应急器材日常管护,确保物资齐全、在位、完好有效可用。 3. 负责驿站全部设施、智慧终端、光伏储能设备日常巡检、养护维修、全域保洁及故障应急处置,保障全年正常运营。 4. 全面配合公园开展安全宣传、生态环保、公益科普等公共服务发布及落地。 5. 常态化组织山林清野志愿活动,每月不少于1场、全年不少于12场,以驿站为定点组织开展远足径沿线环境清理,每场清野团队人数控制在10—20人。 (七)运营方案: 承租方需提交完整运营方案,包含驿站设计方案、建设施工方案、设施设备配置方案、鲲鹏径小程序二次开发及运维方案、设备维保方案、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流程、环境卫生长效管养方案、公益活动实施方案等,经公园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投入价值: 本项目整体建设及智慧配套投入资金不低于100万元。项目建设形成的建构筑物、固定设施、应急物资柜、信息展示设备、光伏储能及配套智慧设施等资产,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租赁合同期满后,由公园根据实际需求决定驿站建构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是否保留或拆除,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处理。 (九)经营成本: 1. 承租方承担全部经营成本,包含驿站建设、装修、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光伏及智慧系统、水电、网络通信、设备维保、物料补给、公益宣传、小程序开发运维、垃圾清运等全部费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 承租方自行负责水电接驳、网络通信、垃圾清运等相关手续及全部费用。 (十)公益要求: 1. 驿站科普屏设置安全课堂专栏,循环播放官方户外安全宣传片,全年公益宣传播放时长不少于300天。 2. 常态化开展山林清野等志愿者公益活动,践行“山海无痕”环保理念,每月不少于1场、全年不少于12场。 3. 年度制作环保布袋、活动贴纸、公益宣传册等公益衍生品不少于500份,仅限公益活动期间免费派发。 4. 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红书、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公益宣传推广,配合公园官方平台完成相关宣传工作。 5. 严格执行普惠定价原则,所有经营性商品及服务价格不高于本项目周边同类商品及服务的市场均价并明码公示。 (十一)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租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评估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免租期:3个月,仅用于驿站设计、建设、装修、设施设备安装、小程序开发调试及竣工验收,免租期内不得开展经营性活动。 3. 本项目地处郊野林地,场地道路运输条件有限,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物资进场需产生二次转运及二次运输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物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转运方案须提前书面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私自开辟运输通道、破坏林地植被及地形地貌。 (十二)安全责任: 承租方为驿站设施设备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应急物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日常巡检、运维管护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凡因管理不善、设施故障、物资缺失、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十三)履约要求: 1.合同期限:五年; 2.风险提示:租赁期内公园可根据管理需要新增同类服务项目,承租方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承担相应经营风险。 (十四)退出机制: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出现下列任一行为,公园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公园实际损失的,公园有权继续追究承租方的赔偿责任: (1)未按审定方案及驿站功能定位使用场地; (2)未经公园同意擅自转租、转借、分包经营; (3)拖欠租金超过30日,或拖欠租金、水电及其他费用累计【6000】元以上; (4)利用驿站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5)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经限期整改仍未达标; (6)擅自改变驿站结构、风貌或破坏生态环境; (7)因承租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出租方利益和名誉受损。 (十五)考核内容:公园每年对公益服务、设施完好率、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进行综合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公园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偿收回驿站场地。合同解除后,驿站建构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按本文件(八)约定处理。 (十六)免责条款:因法律法规调整、市政建设、绿地更新、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公园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租金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履约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付未付款项后退还;驿站建构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按本文件(八)约定处理。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承担其他补偿责任。 (十七)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水电费支付方式:承租方需按时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等各项费用,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付月租金。公园内水电费由公园管养服务单位负责结算。承租期间存在租金与水电收取方不一致、水电收取方变化的情况,承租方应根据公园要求及时向公园委托方缴纳水电费,不得以非合同方等问题拒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3个月租金,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完成支付。未按期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驿站建构筑物及相关配套设施按本文件(八)约定处理。 (十八)承租方须承诺在出租方要求的时限内按照招租方审定的概念设计方案完成深化设计,包含4个构筑物施工图、结构设计图、3D效果图等,每个构筑物采用差异化建筑设计风格;负责在现有鲲鹏径小程序基础上完成二次开发、功能升级及设备数据对接;项目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建设、安装、小程序调试并投用;若未在前述时限内完成,每逾期一天,应当按照【10000】元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 ||
| 其他补充说明 | 每月10****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出租方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提供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承租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index.html)中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提供招租公告期内的网址信息查询截图) 4.承租方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市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法定经营备案、许可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场地不可分租、转租; 6.意向承租方须完成现场踏勘并提交踏勘承诺书。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签字按手印):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4.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03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6,831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11月03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 联系人 | 罗先生;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1369;0755-****1773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中心 | ||
| 地址 | **省**市-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项目点位位置为:鲲鹏径沿线珠峰林、****、飞来石、鲲鹏径一号桥。 2.本项目统一踏勘时间为:于公告第九个工作日8:00-17:00进行踏勘,有任何对户外驿站场地的疑问,必须在踏勘现场时提出,未在踏勘现场时提出的,视为对场地现状无异议;且踏勘后需签署踏勘承诺书。踏勘后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有权不受理对项目相关情况提出的异议,承租方不得以对户外驿站场地的歧义理解向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提出赔偿(补偿),未参与统一踏勘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已自行踏勘,须签署踏勘承诺书。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户外驿站场地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出租场地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户外驿站场地承租的,视为已对户外驿站场地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户外驿站场地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承租资格,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并重新出租户外驿站场地,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租赁合同范本中不影响实质性条款的文字、编号等技术性内容作适当调整,实质性条款(租金、租期、面积、保证金、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不得变更。 6.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且向**联交所缴纳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承租方 | ||
|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