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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村委竹围村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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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市****村委竹围村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六府函〔2026〕34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办公室《关于同意实施**市****村委竹围村道路、绿化提升工程项目的复函》(**区府办函〔2026〕56号)、区农水局《关于征求实施**市****村委竹围村道路、绿化提升工程意见的复函》、《**市****村委竹围村道路、绿化提升工程概算审核报告》和**区投资审核所审核意见,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村委竹围村道路、绿化提升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9-445303-04-01-745583)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场地清杂约3720平方米,铺沥青混凝土约2270平方米,拆除房屋约240平方米,**路灯壁灯25套,绿化种植约1220平方米,种植乔木灌木约214棵,外立面改造21间、约630平方米,水泥硬底化路面约1760平方米,**围墙约340米等建设。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村委竹围村。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73.02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53.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84万元,预备费用3.74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在第三批典型村培育省级财政奖补资金(云财农〔2025〕39号)和**市2024年乡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云财农〔2024〕25号)中解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6年10月-2026年12月。
六、项目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不予核准。
七、******局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九、项目单位开工建设后应当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此复
附件:**市****村委竹围村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2026年10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农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