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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委托****(编制主体)编制的《****牧场陆海联动智能养殖示范项目(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渔业局
地 址:**市**区海滨大道北216号沿海星岸公馆三楼
邮 编:524043
联 系 人:海域科,0759-****858
附件:****牧场陆海联动智能养殖示范项目(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渔业局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