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其他、公告 |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6-10-19 |
| 名称: | **县隆街镇关于公开遴选丝苗米产业发展帮扶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案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10-19 | |
| 主题词: | |||
****省委“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做好“土特产”文章,加快推进隆街镇丝苗米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厅《**省2026年镇村产业发展帮扶项目预申报指南》及省、市、县关于项目遴选程序合规要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县隆街镇丝苗米产业发展帮扶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县隆街镇丝苗米产业发展帮扶项目。
(二)建设区域:**县隆街镇。
(三)主导产业:丝苗米。
(四)建设目标:在现有3000亩标准化种植基础上,通过土地流转(租赁)等方式继续扩种,建设****基地,使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其中“立新良品”品牌综合效益达到40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增收。
(五)资金规模: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按1000万元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批准建设时奖补500万元,建设一年后通过绩效评估再奖补500万元。同时撬动地方财政、自筹资金及社会资本投入,确保培育主体投资规模不少于省帮扶奖补资金投入规模。
(六)建设内容:围绕“补设施短板、扩种植规模、强品牌营销”三大重点方向,主要包括建设烘干设备、配套电力设施、完善仓储设施、土地流转(租赁)、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行绿色生态种植、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强化品牌营销与拓展市场、开展科技培训与检测溯源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最终审定的实施方案为准。
二、遴选内容
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方案。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管理、联农带农机制落实等;实施方案应明确建设内容、资金测算、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方案等。
三、申报主体资格
(一)在**县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
(二)以丝苗米为主导产业,具备标准化种植、加工、品牌销售等产业基础,联农带农机制健全,与农户建立订单式、契约式、分红式等利益联结机制。
(******社、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公司、****联合社联合申报。
(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五)能够落实项目用地、环评等前期条件,确保项目落地。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含实施主体基本情况、产业基础、建设内容、资金测算、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方案等)。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质证明材料。
(四)相关品牌认证或荣誉称号佐证等材料。
(五)产业建设实绩等佐证材料。
五、遴选程序
(一)初审。镇政府组织开展申报主体资格和材料完整性、合规性初审,不符合条件的直接淘汰。
(二)评审。镇政府组建评审工作组,围绕产业契合度、建设方案可行性、资金使用合理性、主体实施能力、联农带农效益等开展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候选实施主体。
(三)公告。候选实施主体名单在镇政务公开栏公告3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上报。公告无异议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并编制申报材料,由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遴选审定,报省农业农村厅符合性审核入库。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符合资格条件、有项目建设意愿的实****人民政府咨询申报事宜,于2026年10月23日17时前将申报****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欧主任,电话:0762-****803
七、其他事项
1.申报主体应当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及入选资格。
2.入选实施主体须严格按照评审确认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核心建设内容与省帮扶奖补资金使用方向;省帮扶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和绿化养护等与主导产业发展无关的一般性建设,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场地租赁等一般性支出,不得大量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办公或实验耗材,不得挤占挪用、迟拨滞拨、以拨代支。
3.本公告仅为实施主体遴选,不视作项目立项批复,最终以省、市主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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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