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公司2026年至2029年厂内炉渣转运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公司2026年至2029年厂内炉渣转运工程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21日
开标日期:2026年10月14日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3,875,730.00 元
地址:********社区东滨路4096****中心708H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情况:评审价格最低
第二中标候选人:东****公司
投标报价:4,650,000.00元
地址:**省**市虎门镇沙电路18号103室
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2026年1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
评标情况:评审价格次低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2日。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招标代理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中心,联系电话:0551-****015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南梅(0660-****6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总部)
联 系 人:叶子彬、陈奏平
电 话:134****6851(叶)、198****5916(陈)
邮箱:****@ah-inter.com
日期: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