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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溪西镇埔洋新村设施服务优化建设工程项目预算编制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在****停车场、长者饭堂、圩镇客厅、****中心、图书阅览室,在溪二村改造建设绿美小公园等配套设施,主要为: 1.在原先国道228线埔洋新村路段沿路进行拔杆、拆围、六乱整治的基础上,对占地面积约4812平方米进****停车场,并配套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 2.利用现有埔洋新村3#楼一层局部空间,改造建设长者 饭堂、圩镇客厅、****中心,总面积约537平方米; 3.利用现有埔洋新村3#楼二层局部空间,改造建设图书阅览室,建筑面积约205平方米; 4.在圩镇范围内的溪二村,对现有公园实施因地制宜的改造提升,包括新种树木、修建绿美长廊、重新硬化等措施,占地面积约5487平方米。服务内容为预算编制,出具预算书。(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是 | ||
| 2510-445224-20-01-826795 | ||
| 投资额(¥12,168,300元) |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无 | ||
| 依据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 ||
| 0.1%下浮率 至 3.0%下浮率 | ||
| 报价方式:0.1%下浮率至3%下浮率。 计价标准:工程造价咨询费用按粤价函[2011]742号文件所规定的计费,具体以合同约定(最终以财审审定金额为准)。 | ||
| 否 | ||
| 否 | ||
| 2026-10-21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