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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溪头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向我局提出申请在**县溪头****示范区(**村西南向)离岸线60米海域处发展底播养殖项目,具体为底播养殖,申请用海面积39.5884公顷,(详见附图),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用海,申请用海期限5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发展局提出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个人提出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8日至2026年10月27日止,共10个自然日
受理单位:****,地址:**县桥平一路福祥二街1号
联系电话:0662-****965,联系人: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