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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滨公园和**观海长廊投放智能观光车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市海滨公园和**观海长廊投放智能观光车项目(项目编号:****)于2026年9月30日发布了该项目的招标公告,由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文件为暗标,现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做出以下澄清:
1.原文: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目录表(p40)”,文件类型“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修改为:删除“加盖投标人公章”字样。
2.原文: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实施方案”(p47)
现修改为:删除公司落款及签名。
3.本澄清公告附件为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各投标人采用统一封面制作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及其外包封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10月29日17:00
开标地点不变。
本招标澄清答疑是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解答和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招标澄清答疑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澄清答疑为准。本招标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澄清答疑,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15日
**市海滨公园和**观海长廊投放智能观光车项目
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