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仙村镇基岗村51.525亩荔新公**侧地块留用地**开发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称:基岗村)委托**市**区仙****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服务机构)拟对基岗村51.525亩荔新公**侧地块留用地**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募成交方。成交方在竞得地块后,依法自主负责经营管理和投资开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基岗村51.525亩荔新公**侧地块留用地
(二)资产类型:国有建设用地。
(三)占地面积:总面积34350.11平方米(51.525亩)。
建筑面积:无。
(四)项目经营用途:一类工业用地。
(五)项目所在位置:**市**区荔新公**侧。
(六)消防验收情况:无
(七)产权情况:
1.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粤(2026)**市不动产权第****3484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82026YG****688号)穗规划**第证2026 353号;
(1)本次**开发用地基岗村集体经济组织占0.5458亩、基岗村第三社占0.0422亩、基岗村第四社占0.0585亩、基岗村第五东社占7.1065亩、基岗村第五西社占6.7817亩、基岗村第六东社占6.5003亩、基岗村第六西社占7.1039亩、基岗村第七社占2.428亩、基岗村第八社占10.8087亩、基岗村第九社占4.6997亩、基岗村第十社占5.4497亩;
(2)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的规划条件,建设容积率和建设面积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
(3)该地块可利用面积为51.525亩。
(八)是否可转租、转包或分租:
1.基岗村同意成交方有权出租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物业、地上建构筑物等,但租期不能超过**期限,用途不得超出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2、成交方负责因转租及/或分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项目**方式
(一)**开发方式:
基岗村提供上述工业用地,不负责资金投入及建设投入;该地块及地块上的建筑物用途仅限于《不动产权证书》中明确用途;竞投方负责从容积率调整到项目开发建设完成整个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落实一类工业用地指标、容积率调整、缴交地价、勘探、设计、报批报建、调出城市更新单元、完成施工、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相关证件等工作,基岗村予以协助,竞投方负责项目全部资金投入。
(二)**开发年限:43年
(三)开发建设期限:前3年为项目建设期
(四)**开发收益交易底价及递增情况:40000.20元/亩/年(含税)
(1)在合同期的第1年免支付**开发收益
(2)第2年至第3年,为保障村民原收益及平衡双方权益,按23,980.00元/亩/年的标准收取成交方应付的**开发收益;
(2)第4年至第8年为中标价,第9年开始,每5年递增8%,往后以此类推。
(五)竞价阶梯:无
(六)交易保证金:¥1,00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七)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成交方的交易保证金¥1,00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在竞得土地后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1,00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353********0018942;
开户行:****分理处;
(八)**开发收益支付方式:
1.按每季度收取收益金一次,首年第一个季度收益金成交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首年第二个季度的收益金于第二个季度开始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其后每年均依照第一年度收取收益金的方式、时间收取收益金(该日为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成交方应当按本条约定向基岗村及时支付收益金。
2.****银行转账到基岗村****基本账户。成交方付款的金额及时间均以成交方转账/汇款至上述基岗村指定账户的转账/汇款凭证为准。
(九)建设资金:由成交方筹措资金,承担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
(十)项目面积和容积率:本次**开发用地面积为51.525亩,容积率不高于4.0(以建设用地许可证为准)。
(十一)项目交付预期状态:基岗村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本合同项下的集体建设用地交给成交方使用。
(十二)工程验收:项目完工后,成交****政府相关部门申请进行项目的竣工验收。
(十三)项目运营:基岗村与成交方**开发,通过共享**、共同经营的方式,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基岗村与成交方通过**开发建设打造区域标杆项目****政府最新规划文件为准);基岗村与成交方签订**开发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相互协作。
(十四)其他说明:
1.**改建和水污染治理约定:
本合同履行期间,成交方需在本合同项下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基岗村应协助成交方办理报建等相关手续,该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属基岗村所有,并登记在基岗村名下。若规划条件发生调整、变更的,按本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处理。
成交方必须按照《**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污水治理,按照标准工艺或简单工艺建设污水治理设施,确保水**循环使用或不超标排放,一切违规行为由成交方自行负责。
2.税费规费缴交:
成交方在**开发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成交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成交方负责承担。成交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3.擅自改变用途的处理
成交方擅自改变国有建设用地用途的,基岗村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收取的收益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国有建设用地被征收或收回的处理
1****政府征收或旧改时,征地款、青苗补偿款归甲方所有;经营损失费、搬迁费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2)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补偿由双方按照年限分配,甲方按照已**年限与总年限的比例分成(已**年限的征拆补偿款=建筑物、构筑物总征拆补偿款×(已**年限÷43年)),乙方按照剩余**年限与总年限的比例分成(剩余**年限的征拆补偿款=建筑物、构筑物总征拆补偿款×(剩余**年限÷43年),剩余**年限=43年-已**年限),由此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前述分成比例承担。
3)**开发收益计至实际交还场地之日,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如部分土地被征收征用或旧改,应相应减除该部分甲方的**开发收益金额。
5.成交方须按规划部门的批复进行兴建,并承担相关费用。
6.成交方合同经营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等由成交方负责承担。
7.成交方负责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服从基岗村监督检查。
三、意向方准入条件
(一)意向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意向方提供法人组织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意向人必须在**缴纳税收并上报统计数据,且在取得项目用地后43年内不迁出**区仙村镇或改变纳税地和统计地(行政区域变更、管辖变更等非乙方原因除外),保持注册资本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之要求。若因乙方未缴税导致甲方被追缴或处罚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含滞纳金、罚款),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意向方须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的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交易机构有权取消意向方已取得的竞投资格。
四、项目交易组织
(一)交易方式:本次交易采取现场提交报价文件的方式交由,在竞投日指定地点和时间内进行,过期后本次交易活动即宣告终止,交易服务机构将根据基岗村要求另行组织交易活动。
(二)项目报名及竞投安排
1.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7日至2026年11月8日(公告时间为15个工作日)。
2.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及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2026年10月17日至2026年11月8日17时30分。意向方请在规定****村委会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及缴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竞投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09日 上午09时15分至09时45分(30分钟),逾期不候。
地点:**区仙村镇仙村大道16号 ****政府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缴纳:
各意向方****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指定账号。
2.交易保证金处理:
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在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基岗村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若意向方被确认为成交方,在公告要求签订**开发合同的期限内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开发合同原件(扫描件)之日起将交易保证金款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约定不计利息转至基岗村指定账户,不足部分,成交方须在签署合同前向基岗村补足。
3.注意事项:
①交易保证金****公司****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公证委托等)转账。
②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意向方承担后果。
(四)结果公示
交易活动结束后,交易服务机构向竞得的意向方出具《成交确认书》,并将成交结果在交易服务机构网站进行结果公示,委托方负****管理部门指定平台网站、村务公开栏、物业类标的物所在地等处发布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竞得的意向方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实际权属方签订《**开发合同》,基岗村负责将签订的《**开发合同》递交交易服务机构及基****管理部门指定平台办理录入和备案。
五、风险提醒
(一)意向方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全面阅读本《交易公告》的所有内容,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委托方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基岗村以书面形式提供,由基岗村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意向方参考,不构成对本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意向方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方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四)交易服务机构不向意向方退还报名时所提交的所有资料。
(五)竞投成功后,成交方须按本交易公告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成交方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一)基岗村
名称:****
地址:**市**区仙村镇基岗村
联系人:陈君健
联系电话:137****2340
(二)交易服务机构
名称:**市****交易中心
地址:**市**区仙村镇仙村大道16号
联系方式:020-****1775
(三)监督方式
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请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1775
**市****交易中心
202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