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市**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市**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5-2035年)
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市**约 75 平方公里(包括**街道、高峰街道、**街道安塘街道、思劳镇、南盛镇、**镇、腰古镇、六都镇和都杨镇等城镇建成区范围)。
规划年限:2025年-2035年。
规划内容:科学布局与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泥处置方案;系统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收集效能并实施管网改造与修复;推进污水再生水利用系统建设,促进水**循环;统筹规划雨水管网系统与防涝系统,提升城市韧性应对内涝。
规划目标:**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提升排水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持续性。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联系人:陈工
地址:**市星岩二路95号
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189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黄工
地址:**市**区新港东路2440号厂房自编三层312房
联系电话:020-****1833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点击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规划环评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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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