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服务临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微信公众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9日17点00分(**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临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14000.00元,月最高限价69000.00元
采购需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本合同服务期限起始日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初始履行周期为6个月,服务费按月结算,中标并不意味着获得完全等同于项目采购估算的合同金额,各供应商须理解并自行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
2.本项目的最终终止时间以采购人新一轮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完成、新供应商正式进场开展服务的当日为准,不受前述6个月初始周期限制。
3.双方确认,本项目属于临时过渡劳务服务,乙方在参与竞争性磋商阶段已经充分知晓并理解本合同存在提前终止的可能性。甲方新一轮食堂劳务服务公开招标完成、新服务供应商正式进场条件成就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交接通知,本合同自通知载明的交接完成日终止。乙方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食堂劳务移交,合同按照实际履约日历天数结算服务费。该终止情形属于本项目采购时已经预先披露的风险,除按实际天数结算服务费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解除、补偿、可得利益损失。但因甲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直接损失除外。
4.合同终止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必须保证交接全过程食堂正常供餐,不得擅自停止餐饮服务。乙方移交时,应当向甲方移交:①甲方提供全部设施设备,附交接清点清单;②食堂管理台账、食品留样记录、员工花名册、健康证台账等全部档案资料;清理现场,完成场地保洁。乙方拒不按期完成移交、拒不退出食堂场所的,每逾期一日,按当月服务费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 日,甲方有权采取包括证据保全、第三方接管等措施,由此产生全部费用以及造成师生就餐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其中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②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4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其中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损益表);③银行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复印件;④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餐饮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在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合同包)投标(响应)【按《资格承诺函》相关要求进行承诺】;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资格承诺函》相关要求进行承诺】;③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采购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微信公众号下载(已和采购文件打包上传,请供应商点击公告左下角“阅读原文”自行下载打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7点00分(**时间)
地点:****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0日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石角镇灵洲大道
联系方式:黄老师 0763-****556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