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关埠引水工程官坑支洞用地规划条件征询意见公示

审批
广东-汕头-潮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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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6-10-16
名称: 《**关埠引水工程官坑支洞用地规划条件》征询意见公示
文号: 汕**市政规划[2026]9号 发布日期: 2026-10-16
主题词:
《**关埠引水工程官坑支洞用地规划条件》征询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16


《**关埠引水工程官坑支洞用地规划条件》征询意见公示

汕**市政规划[2026]9号

根据《**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91号)及《**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关埠引水工程官坑支洞用地规划条件》并进行公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用地位置:**市**区金灶镇官坑村。

2.用地性质:供水用地(1301)

3.用地面积:8986.61平方米(13.48亩)

4.规划技术指标:

(1)容积率:≤2.0。

(2)建筑密度:≤35%。

(3)建筑限高:建(构)筑物的建筑高度≤24米。

(4)绿地率≥15%。

5.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5%,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执行。(绿地率指标小于20%可根据绿地率降低指标,无绿地率指标的不作海绵城市强制性指标控制要求。)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可根据最新政策予以调整。

6.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道路和用地红线参照《**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7.规划设计应符合环保、消防等要求。

8.未涉及的问题,参照《**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规,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凡与上述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且对公示事项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分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上述规划项目的详细信息,******局

**分局查询。

联系电话:****9912

特此公示。

附件:附件:**关埠引水工程官坑支洞用地规划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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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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