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个体工商户) |
| 建设地点 | **省**市谢岗镇**路四巷3号 |
| 建设单位 | ****(个体工商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个体工商户)选址于**省**市谢岗镇**路四巷3号,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500m2,建筑面积1500m2,年加工生产金属奖牌70万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将彩绘、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或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机加工磨床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淋水经捞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脱模剂用水在使用过程中蒸发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然后引****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噪音:项目采取墙体隔声、减振等措施。固废: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公示时间 | 2026-10-16 |
| 联系人 | ****环境局谢岗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2669 |
| 通讯地址 | **市谢岗镇谢岗**西街1号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