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16 15:55:14
****受****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8,2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718,2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其他服务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718,200.00 | 否 |
注:(预算金额是参考往年供货数量及价格进行估算的,采购人无法确保成交商的供货量是否能达到或超过预算金额,采购的数量和金额均按采购人实际采购量为准(采购总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的1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1年,如供货商服务品质及服务态度好可续签合同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报价(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2026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行业应为填写“批发业”或“(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磋商(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参照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中“响应承诺函”相关格式内容承诺即可。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6年10月16日9时30 分起至 2026年10月23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水东路20-22号泓实科技大厦6楼(****)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
售价:5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8日09时30分(**时间)至2026年10月28日10时00分(**时间)
地点:**市**区水东路20-22号泓实科技大厦6楼(****)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三路 101 号
联系方式: 0662-****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水东路20-22号泓实科技大厦6楼
联系方式:0662-****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662-****292
****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