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埔泰安楼消防工程

审批
广东-梅州-大埔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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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申报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年限 总投资 资金来源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审批部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邮件编码 邮政地址
****改革局关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楼消防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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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湖寮镇**村13个月
350.0万元国家文物保护资金
主要建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移动式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及灭火器配置等全套消防设施,其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置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178个、点型声温火灾探测器36个、仿古手动报警按钮19个、火灾声光报警器18个、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联动型)1台、消防图形显示装置1台,;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配置应急照明控制器1台,配套布设仿古定制应急照明灯具104个、仿古定制单向疏散指示标志灯105个、仿古定制单面双向疏散指示标志灯1个、定制仿古疏散出口指示灯19个;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配置电气火灾监控主机1台、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2台、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2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完善室外环状消防管网,设****泵站,配套甲型单栓带消防软管卷盘消火栓箱13个、消火栓泵2台、稳压泵2台、钢丝网骨架PE塑料管DN100约158米;工程配套设可移动式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1台作为辅助灭火设施,同时依据规范结合建筑各区域火灾风险,全域配置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38具(另配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器4具)
****改革局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6-10-16至2026-10-22。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