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拟对**市**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6-10-16 10:13
根据**市**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结论、专家函审意见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罗城街道龙园路90号,邮编:527200
联系电话:0766-****606
传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入河排污口名称 | ****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 设置地点 | **省**市素龙街道马兰村龙务埇(龙务**下游约30米)(北纬22°44′24.030″,东经111°36′48.750″) |
| 建设单位 | **** |
| 论证单位 | ******公司 |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市**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排污口名称:****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地理位置:****处理厂位于**省**市素龙街道马兰村龙务埇(龙务**下游约30米),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44′24.030″,东经111°36′48.750″。 四至情况:厂界周边均为林地,其中西边隔围底河支流30m为猪舍,西北边隔围底河支流92m为垌塝村村民住宅。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3180m2 工程内容与规模:项目**一座污水处理能力为3000m3/d****处理厂,以及约1.74km的进厂道路,配套1****泵站、总长度约22km的生活污水管网。 处理工艺:进水+粗格栅+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调节池+膜格栅+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膜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巴氏消毒槽出水。 主要构筑物:MBR组合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等。 服务范围:本项目在纳污范围内**污水收集管网,对现状居民生活污水散排口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总服务人口约为2.2万人。 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5792.29万元 |
|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根据论证报告,在纳污范围直排到围底河支流的生活污水得以收集,在围底河支流水质改善情形下,本项目正常排放下,叠加评价范围内恒安纸业、****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下的影响后,围底河支流关心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围底河关心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污水处理厂在事故排污时,排放污染物对水质有一定的影响,日常应加强管理,对各污水处理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处理厂正常运营,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2)根据论证报告,本项目的运营将减少所在围底河支流现状污染物入河量,水域纳污能力将得到提高。本项目作为减排项目,有效改善了围底河支流所在水功能区域水质现状,满足水域纳污能力要求。 (3)根据论证报告,本项目正常排污时,对论证河段上下游水质影响较小。 (4)根据论证报告,正常排放情况下,该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不会改变排污口所处水功能区及下游水功能的使用功能,也不影响相**功能区的使用。 (4)根据论证报告,排污口设置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不存在排污口不能设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限制条件。 (5)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根据论证报告,该入河排污口论证范围内无生活取水口,无现状养殖或规划养殖区。在废水达标排放工况下,废水对排污口下游河段水质产生一定增值影响,但不会超过围底河支流及围底河现状Ⅳ类水质管理要求。因此,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本入河排污口废水污染物浓度满足水质要求,对第三者的影响不显著。 综上所述,在正常排污下,该入河排污口下游论证范围内,围底河支流及围底河(**船步-**六雪)均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符**功能区管理目标要求。另外,从河段河势、河床的稳定以及项目尾水排放对河流生态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较小,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合理的。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1****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为:进水+粗格栅+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调节池+膜格栅+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膜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出水。 (2)为确保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处理厂进水的排放标准。 (3)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运营期间,应确保退水达标和限制排污总量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入河排污口事故排放。 (4)项目建设涉及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项目业主应负责协调、落实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5****处理厂应积极配合和服从主管部门对设置排污口所在水域功能区以及上下游相**功能区的管理,建立废污水排放水质监测分析记录,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信息;入河排污口建成运行前,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监测机构的验收监测;营运期,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监测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 (6)应急处理措施 ①电力保障和工艺保障措施:****处理厂供电系统设计双电源供电,当出现断电的情况时,****处理厂的供电电源不受影响;主要设备均有备用设备,避免出现故障和进行检修时造成的非正常排放,杜绝因设备故障造成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的发生。 ②建立运行应急组织机构:针对废水风险事故排放,建立针对风险事故机构来组织应对险情,本项目运营期建立应急组织机构。 ③实施水环境监测方案:发生事故后,由专业监测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环境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如果涉及人畜用水,立即通知下游用水户暂停用水,待消除危险后方可取用。地表水监测时间从发生污染事故开始至污染结束止,每天进行。必要时根据事态的发生加密监测,采用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满足数据的有效性。 (7)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应包括统一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竖立明显的建筑物标识碑、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标**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及浓度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等内容。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