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改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6 1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改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意见的****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改扩建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30(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中心二栋****学校****中心五楼E5窗口
邮 编:527400
|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工业园内A2-06-1地块东北角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省**市****工业园内A2-06-1地块东北角,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新增建筑面积5700 m2,主要新增建筑物为1栋1层生产厂房、1栋1层堆场。主要新增生产设备:环保洗砂制砂生产线1条。原辅材料主要包括:水泥74639吨/年、矿粉13000吨/年、碎石214010吨/年、水34470吨/年、外加剂760吨/年、石粉607761吨/年等。主要生产工艺:石粉运输与卸料、堆场堆存与喂料、螺旋洗砂、脱水、废水沉淀处理、压滤处理等。项目建成后,全厂商品混凝土年产能由40万m3增加至60万m3。全厂所有混凝土生产所需机制砂,均由本次改扩建新增的环保型洗砂制砂生产线供应。项目新增员工人数3人,均在厂区内食宿,每日一班制,商品混凝土每天工作8小时,制砂生产线每天工作12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会产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扬尘、运输建材车辆的尾气、装修阶段油漆废气和噪声以及临时占地等环境问题,均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其环境影响仅在施工期存在,并且影响范围小、时间短,在项目建成后影响即消失。营运期:(一)水环境: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含洗砂废水、搅拌机、运输车辆、混凝土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工业园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经****工业园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含洗砂废水、搅拌机、运输车辆、混凝土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回收系统+三级沉淀池处理,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钢筋混凝土用水水质有关要求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用水。(二)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料装卸、堆存扬尘、原料输送产生的粉尘、筛分粉尘、骨料原料输送、计量、投料产生的粉尘、水泥筒库产生的粉仓呼吸孔粉尘、搅拌主机搅拌过程产生的搅拌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和汽车尾气、厨房油烟。料装卸、堆存扬尘、原料输送产生的粉尘、筛分粉尘、骨料原料输送、计量、投料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和汽车尾气经篷布覆盖、安装喷淋装置降尘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筒库产生的粉仓呼吸孔粉尘、搅拌主机搅拌过程产生的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产生的油烟收集至1套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三)噪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60~95dB(A)。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要求。(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全部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泥饼)、废样品、废布袋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五)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项目在运营期将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防腐,废气污染物不具备大气沉降影响途径,污水不具备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风险,在按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水污染物下渗的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项目的运营不会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