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韶关金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韶关基地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端湿法隔膜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韶环审〔2026〕70号)

审批
广东-韶关-武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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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公司**基地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端湿法隔膜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韶环审〔2026〕70 号)
时间:2026-10-16 09:42:07

韶****公司:

你单位报来《**基地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端湿法隔膜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韶****公司拟投资334672.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00万元),选址**市**区白土镇,****基地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端湿法隔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栋生产厂房、2套物料回收装置,配套建设6栋仓库、2个储罐区、1台4t/h的备用燃气锅炉、1栋综合楼及废水废气处理等公用环保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年产40亿平方米绿色高端湿法隔膜,劳动定员562人,实行每天3班8小时工作制,年生产350天。

本项目已取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分局初审意见****控制中心的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方案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基本可行。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本****水厂的废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 -2015,含2024 年修改单)间接排放限值三者的较严值要求,其中,二氯甲烷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 相关限值要求。鉴于项目废水须依****处理厂进行处理,在废水输送管网未建成之前该项目不得投产。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上料废气中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4-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挤出拉伸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相关限值要求;二氯甲烷回收尾气中的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相关限值要求,二氯甲烷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相关限值要求;备用燃气锅炉尾气有组织排放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特别排放限值。

建设单位应强化运营期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项目运营期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应采用先进、成熟的废气治理技术,确保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应控制在37.242吨/年以内,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替代指标来源于“******公司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计划的减排量中替代。在相关总量替代要求完成前,项目不得投产。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协同防治措施。加强污染物全过程管理,按照“源头控制、过程严控、日常监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按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掌握环境动态变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生产与污染治理设施,采取分区防渗等管控措施,防范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置。

(六)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科学规划、合理布置,精准识别、研判潜在的环境风险,制订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联动,保障环境安全。厂区内应合理布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严格落实防渗漏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确保初期雨水、事故废水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项目运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及新污染物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杜绝突发环境事故的发生。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监测计划。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报告表的建议值。

(八)加强企业生态环境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生态环境诉求。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单位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环境日常管理。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明确责任。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依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完善相关的排污手续。项目建成运行后,你单位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

五、鉴于项目废水须****水厂进行处理,项目的日常****生态环境局**分局、**分局按照辖区范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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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

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

****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市武****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2028

联系电话:075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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