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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政府关于关闭兴****公司的决定》(2026年8月26日)、《****委员会关于印发**市2026****煤矿山“三个一批”计划的通知》(梅市安委〔2026〕7号)、《****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兴****公司采矿许可证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矿山基本信息
矿山名称:兴****公司
采矿权人:兴****公司
采矿许可证号:C441********471****0874,有效期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5年10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166255
法定代表人:何志光
二、有关事项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开采矿产**导致**生态破坏的,采矿权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态修复义务,采矿权人的生态修复义务不因采矿权消灭而免除。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仍为兴****公司。
本次公示期限为30个工作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次拟注销事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交异议材料,写明事实理由、联系方式,并附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附件:1.****政府关于关闭兴****公司的决定(2026年8月26日)
2.****委员会关于印发**市2026****煤矿山“三个一批”计划的通知(梅市安委〔20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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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