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梅州-兴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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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申报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年限 总投资 资金来源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审批部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邮件编码 邮政地址
****改革局关于**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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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总院)、其他医共体成员单位
8424.89万元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总体改造面积9763㎡,配置678套/台设备,信息化建设2项。****中心提质扩容工程,改造200㎡县域****中心,同步升级县域****中心配置8台影像专科设备、****中心配置9台医学检验专科设备,建设县域医共体信息化1项。****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卫生院、****卫生院(总面积370㎡)进行装修改造,****卫生院服务能力,配置康复专科设备11台、口腔专科设备14台。****医院重点和薄弱专科强化工程,改造1716㎡****保健院(市****服务中心****中心****中心、800㎡****医院特色专科(骨科)和3000㎡****中心、2777㎡**疗护病区及800㎡共享中药房,共配置605套/台设备,其中配置妇幼专科设备47套/台、特色专科(骨科)设备13台、康复专业设备44套、**疗护设备293台及共享中药房设备208台。****医院信息化1项。四是县域急救和巡回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急诊科改造****基地(含100㎡物资仓库),配置相关急救设备31套/台。
****改革局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6-10-15至2026-10-22。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