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水性油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7805
传真:075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水性油墨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市**路283号柏亚电子商务产业园工业大厦2幢1102号房之一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市**路283号柏亚电子商务产业园工业大厦2幢1102号房之一建设,占地面积1087.13m2,主要从事水性油墨生产,年产水性油墨970吨(其中无色水性油墨470吨,白色水性油墨5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方面,项目有机废气经“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44m排气筒引高排放。 2. 废水方面,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 噪声方面,项目噪声采取厂界隔声、设备降噪等措施。 4.固废方面,项目废蜂窝活性炭、废布袋、废机油、废机油容器、废含油抹布、废油墨原料及废产品、油墨原料容器和抹布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环境局**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