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914********4562783 | 李积泉 |
谢宇尚 | **省**市**区 |
**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天虹路46****广场1号楼3301单元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龙翔大桥及引道工程 | |
| |
2018版本:172-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 | 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 **省**市**区,**省**市**区,**省**市禅** |
经度:112.91906,113.02358 纬度: 22.88042,22.93898 | ****环境局 |
| 2017-10-31 |
佛环函〔2017〕1241号 | 无 |
| 419637.3102 |
4592.1 | **** |
914********4562783 | ********公司 |
914********7691204 | 中检标测(北****研究院华南分院 |
****0116MA59BJJJ2R | 2023-12-31 |
2024-01-01 | 2024-04-01 |
2025-02-21 | 2025-03-20 |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221OJbMc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总长约14.459km,其中龙翔大桥长1791m,引道路线包含龙高路和南九公路,其中龙高路总长约3.96km,南九公路线路总长约10.499km。 | 项目总长约15.065km,其中龙翔大桥长1428.7m,引道路线包含龙高路和南九公路,其中龙高路总长约4.566km,南九公路线路总长约10.499km。 |
2019年,建设单位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修编,并于2019年5月10****交通局批复(佛交〔2019〕291号)(见附件3)。修编后的施工图,南九公路线路总长与环评阶段相同,总长为10.499km;龙高路实际线路总长为4.566km,与环评阶段的线路总长3.96km相比增加了0.606km。 环评阶段,龙高路路线为东西走向,起点接**大桥(桩号K1+460),终点接南九复线(桩号K5+420),龙高路总长约3.96km。根据实际施工图纸(见图3.4-1),龙高路路线为东西走向,起点接**大桥(桩号LK0+054.300),在接南九复线后,继续往西**0.606km(桩号LK4+620)龙高路总长约4.566km,因此与环评相比,龙高路实际施工中增加0.606km的工程量。 根据实际调查,龙高路新增的0.606km线路长度中,南侧为农田、鱼塘及厂房,北侧为工业区,无住宅区,不涉及到新增声环境敏感点。 根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2015】52号)中,龙高路本次增加0.606km线路长度,未达到30%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或导致出现新的城市规划区和建成区以及新增声环境敏感点,因此本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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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做好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声环境保护措施如下:(1)在S363跨线桥主**村(**村)侧对应路段LK0+180~LK0+500(南村)置高3m,长320m的声屏障 (2)在S363跨线桥主路上镇南村侧对应路段LK0+280~LK0+540(镇南村)置高3m,长260m的声屏障 (3)在烟南村立交烟南村侧匝道边界上LK1+735~LK2+135设置高3m,长660m的声屏障 (4)在显星村道跨线桥主道边界上田心侧K5+200~K5+500竹园侧设置高3m,长300m的声屏障 (5)显星村道跨线桥主道边界上竹园村侧K4+960~K5+080、K5+070~K5+340设置高3m,长390m的声屏障 (6)龙翔大桥南侧山根村K10+220~K10+540两侧设置高3m,320m声屏障 (7)跨**一环立交靠近村尾村匝道上设置BK++260~CWUK0+100、FZK1+116~KZK1+347、CWDK0+080~FZK1+000铺设设置高3m,长1210m的声屏障 (8)在杨滘村侧匝道边界上k27+380~k27+540设置高3m,长160m的声屏障 |
1. **村敏感点,环评报告要求在S363跨线桥主路上**村侧对应路段LK5+000~LK5+420(**村)设置置长420m的声屏障,因实施路线与363省道交叉,存在视距通视三角区要求,实际实施声屏障长度为320m,长度减少了100m; 2.竹园村,环评报告要求显星村道跨线桥主道边界上竹园村侧K2+950~K3+350设置长400m的声屏障,施工现场与地方路口存在冲突,不具备声屏障实施条件,实际实施声屏障长度为390m,长度减少了10m; 3.敏感点杨滘村环评报告要求在杨滘村侧匝道边界上FZK0+00~FZK0+350设置长350m的声屏障,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条件,实际实施声屏障长度为160m,声屏障长度减少190m,造成声屏障长度减少原因如下:环评报告参考的初设文件使用的是辅道桩号(桩号:FZK0+00~FZK0+350),而实际的施工图纸用的是主线桩号(桩号:k27+380~k27+540),桩号不一致导致环评报告要求设置的声屏障起点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已超出主体工程范围内的敏感点70m;根据实际的施工图纸,主体工程沿线终点位于杨滘村中间,杨滘村仅一半临路建筑位于主体工程沿线范围内(左线桩号:K27+380),另外一半临路建筑属于广明2标工程范围(右线桩号:K27+370),因此实际施工过程中,仅能对主体工程沿线范围内的杨滘村临路建筑进行声屏障的铺设。因此主体工程沿线范围内杨滘村声屏障施工范围为k27+380~k27+540,实际实施声屏障长度为160m,长度较于环评阶段减少了190m。 根据本声环境影响调查,对声环境敏感点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南村(**村)、烟南村等敏感点本次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点位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 建设单位承诺运营期会加强对各敏感点的跟踪监测,并预留降噪费用,当运营期出现噪声超标时,根据监测结果和敏感点环境特征,进一步采取有效、可行的保护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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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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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隔油沉淀池(事故应急池)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Ⅳ类标准 | 运营期间建设完善的路面雨水排放系统,**南九公路至**一环段(含龙翔大桥)、**跨线桥段做好雨水收集排放系统,除龙翔大桥及位于水源保护区内路段外,其他路段雨水经排水沟渠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附近河涌、农灌渠,禁止从水源保护区外引水进入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本项目在龙翔大桥桥面设置纵向排水边沟或暗埋导流PVC管道,用于收集并导排桥面雨水径流及事故污染废水后引至桥头两侧隔油沉淀池(事故应急池),经隔油沉淀后排至市政雨水管网,事故废水委托专业单位收运处理;加强道路面径流和事故径流收集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畅通。加强跨河桥梁纵向排水管的检修,及时修复管道渗漏和破损,保证纵向排水管道的密封性。 | 由监测结果可知,**水道、岭西涌、岭西涌支涌、**涌支涌监测断面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石油类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Ⅳ类标准。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加强交通管理,加强绿化带维护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 | 运营期间,建设单位与市环卫部门做好协调工作,每天对项目所属路面及时进行清洁,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交通管理,****政府搞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机动车通行;限制汽车荷载和通行速度,降低汽车扬尘和尾气排放量;道路两侧均设有绿化带,以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既美化环境,又缓解机动车尾气与扬尘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现阶段道路沿线空气质量较好,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NO2监测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要求;对比项目建设前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本项目的营运期对影响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其影响程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敏感点路段设置声屏障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4a 类 | 运营期间,项目对敏感点路段设置声屏障;全线建设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在道路两侧均设置了绿化带;项目道路全路段禁鸣喇叭,在沿线明显位置设置禁鸣喇叭标志;营运期加强噪声跟踪监测,预留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增补噪声防治措施。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在落实相应噪声防治措施后,各监测点位处噪声基本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4a 类标准值。因此,本项目道路的建设及运行对敏感点噪声影响程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运行期该道路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车辆洒落物、绿化带植物掉落物、非机动车道行人丢弃的垃圾。防治措施包括: ①在非机动车道路边每隔200m左右设置一个垃圾分类收集箱,由专人定期收运。 ②公路养护时产生的养护垃圾由养护工人清扫收集后带下公路,再由环卫部门定期清****填埋场处理。 ③机动车道采用机械清扫车定期清扫路面垃圾; ④加强公众环境卫生教育,禁止乱丢垃圾。 | 道路营运期间,安排了清洁人员定期清洁路面垃圾,并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和清运,现场干净整洁,并无垃圾堆积。因此,运营期间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运营期及时对道路两侧被破坏的绿化予以恢复,对占用的耕地、林地根据占补平衡原则进行补偿。 | 项目建设占用沿线的部分农田、果园和林地,项目沿线的农业生产、景观和生态系统受到一定的影响;除**璜玑鹭鸟天堂风景名胜区有部分保护物种外,在调查范围内没有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项目建设没有对保护的动植物造成直接影响。项目建设期间加强项目沿线及其周边地区的绿化建设,做好耕地补偿工作和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在沿线栽种抗污能力强的由高大乔木组成的防护林带,大大减少或避免项目建设对沿线动植物的负面影响。因此,本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较小。 | |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