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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民塘路385号汇德大厦8层01、02、03、04单元 |
起始日期 | 2025年04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4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省**市**区汇德大厦 |
面积/数量 | 2659.9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3月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12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三年递增6%。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 |
履约条件 |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2、出租物业用途仅为办公。 3、负责物业租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等相关手续。 5、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6、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 7、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2.意向承租方信用应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完整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银行征信中心的企业征信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并加盖公章。 3.意向方不得为个人,不接受小额信贷类型企业报名。 4.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下属分(子)企业未发生过法律诉讼、仲裁及合同纠纷。 5.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不允许联合承租。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完整版(https://www.****.cn****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cn/)信用报告;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http://zxgk.****.cn/zhixing/);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 8.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9.承诺函; 10.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4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
联系人 | 战小姐;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0510;0755-****0738;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9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4月27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出租物业****酒店。 2、承租方应自行办理房屋经营所需的经营证照及其他相关许可手续。 3.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4、承租方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3个月(含税)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5、原合同租赁期限至2025年5月31日。 | ||
监督电话 | 0755-****08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