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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宏裕智汇康美产业园厂区)建设项目(一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宏裕智汇康美产业园厂区)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菊花石大道333号自编5栋101、201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为98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88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3000万元,其中一期1000万元
生产规模:项目总规模:内衬纸3500t/a、框架纸1300t/a、接装纸100t/a、封签纸100t/a;一期规模:内衬纸2800t/a、框架纸1040t/a、接装纸80t/a、封签纸80t/a
调试日期:2025年3月10日-7月31日
联系人:支
联系方式:****@qq.com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