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发改核准〔2025〕4号
****改革局关于**市大旺门站-**中电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市大旺门站-**中电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信息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强化区域燃气供应能力,保证高新区的稳定用气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市大旺门站-**中电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代码为:****)。
项目单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8865876)。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高新区、**市境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起点为**市已建大旺门站,终点为**中电新奥待建过滤计量撬,管道主要沿****大道、创新大街敷设,设计压力4.0兆帕,全长约2.3公里,管径为DN500。
四、项目总投资为194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943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来自自有资金。
五、项目涉及的环保、节能、用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六、工程建设和设备购置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34号)和《**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一)《**市城镇天然气管网规划(2021-2035年)》;(二)**高新******局《关于对的意见》;******局《关于的复函》;****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天然气管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政府《****政府关于**市大旺门站-**中电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批复》(四府批〔2024〕21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5年4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改革局,**高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