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迁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省**市黄江镇星辉二街38号1栋401室,项目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00MA4WEC6Q35。项目中心经纬度:北纬 22°49′39.200″,东经 113°57′5.890″。
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项目占地面积 2400m2,建筑面积 2400m2,主要从 事钢化膜、玻璃白片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钢化膜750万片、玻璃白片15000 m2。
项目于2024年08月委托****编制了《****(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取得了《关于****(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4〕5198号)。项目已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
建设项目环评批复主要设备为;建设项目环评批复主要设备为: ① 钢化玻璃生产设备;切割机(1台)、CNC精雕机(12台)、抛光机(3台)、超声波清洗机(2台)、预热炉(1台)、钢化炉(3台)、覆膜机(3台)、检验台(3台)、空压机(1台)。②白片玻璃生产设备;切割机(1台)、CNC精雕机(4台)、抛光机(台)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我司目前实际建设了;① 钢化玻璃生产设备;切割机(1台)、CNC精雕机(12台)、抛光机(3台)、超声波清洗机(2台)、预热炉(1台)、钢化炉(3台)、覆膜机(3台)、检验台(3台)、空压机(1台)。②白片玻璃生产设备;切割机(1台)、CNC精雕机(4台)、抛光机(台)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因此项目为整体验收。
竣工日期:相关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于2025年02月07竣工,并于2025年02月08日进入调试。
预计调试的起止日期:2025年02月08日~2025年04月15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调试时间:2025年02月08日
联系人:丁伟毕
联系电话:135****9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