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站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1日
合同包1(**站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原中标供应商****来函放弃中标资格。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由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中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站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2.344800(万元),更正为:2.4209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站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更正为:******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站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1,768,000.00元,更正为:1,837,2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3日
/
名 称:****
地 址:**市**区芹田路十七号
联系方式:0758-****805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信安三路3****广场六期F塔(西塔)1021室
联系方式:0758-****000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758-****000
****
202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