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4月 03日至 2025年04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空**六路机场西南商务区B栋,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6884
传 真:020-****76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空港经济区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位于**市**区新雅街道广塘村大坑口一街10号,租用现有1栋1层厂房的部分区域,建筑面积为1300m2,从事奶嘴、硅胶刷、吸管、挤奶器、乳垫、牙盖、奶瓶盖、手柄等婴幼儿用品的生产。项目年产奶嘴80万个、硅胶刷2000万个;吸管、挤奶器、乳垫、牙盖、奶瓶盖、手柄各10万个。项目设员工28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6.67%。 |
环评机构 | 利智华(广****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