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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务数据局关于**省**市**县绿色低碳定点垃圾中转站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管理所:
报来的《关于报送**省**市**县绿色低碳定点垃圾中转站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省**市**县绿色低碳定点垃圾中转站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3-440224-04-01-930100)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董塘镇岩头村石窝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在**县董塘镇建设定点垃圾中转站,项目用地65亩,建设日处理规模500吨/天的垃圾转运站10000平方米、20吨/天的大件垃圾拆除站2000平方米(含可回收垃圾暂存点)、10T有害垃圾暂存站500平方米、功能用房3000平方米、污水池300平方米;**厨余垃圾**化主处理车间、残余物料处理车间,厨余垃圾处理区3600方,管理用房900方及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新购建垃圾收运车辆15辆、称重系统、压缩设备以及为实现垃圾收集、中转、厨余垃圾、残余物料处理等功能目的配套的系统工艺设备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85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18467.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52.55万元、设备费3178.00万元、预备费2001.7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级财政资**排解决。
五、项目工程招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在工程设计、开发建设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七、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项目用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设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十、批复该文件的主要材料有:县政****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局等部门意见。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县发展改革**务数据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县财政局、****分局、******局、****管理局、县水务局、县税务局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省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稽查〔2018〕266号),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说明如下: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核准为公开招标。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3.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