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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及****村委会财政投资建设工程结算审核项目(四)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1)按国家技术规范、行业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对工程进行造价评估,按双方约定的进度要求提交符合标准的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认真分析定额价格,结合市场实际,提供准确数据,为分析报价作参考,确保工程量及工程造价计算的准确性,不错算、不漏项,按要求准时完成,并出具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工程结算书。 | ||
否 | ||
其他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一)服务机构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机构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中介服务机构在信用中国和信用**存在近两年内有失信行为记录的,项目业主有权取消中选服务机构的报名和中选资格。 (四)中介服务机构承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两年内提供服务成果文件。本项目采购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根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粤价函[2011]742号)收费价格为基准,本工程咨询费按送审件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工程造价20万(含20万)以下:1200元/宗。 (1)工程造价50万(含50万)以下:1600元/宗。 (2)工程造价50万以上:按工程造价的0.3%计算,不足2000元/宗,按2000元/宗计算。 造价咨询服务酬金于咨询结果定案时按宗结算,合同期限内所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金额不超过70万元。 | ||
是 | ||
否 | ||
2025-04-07 1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