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将“大棚房”问题常态化长效监管落到实处,严防死灰复燃,严防新增问题发生,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细化实化常态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5〕1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大棚房”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辖区范围内的设施农用项目(不包括**新区)。
二、受理内容
第一类问题:****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业设施,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性质和备案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主要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
第二类问题: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业设施。
第三类问题: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主要包括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经营性开发的,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两层(含两层)的,农业大棚看护房占地面积超过整改标准的。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举报:
(一)电话举报:0668-****988。
(二)来信来访:****三楼种植业和种业管理股(**区水东街道人民路91号)。
四、举报要求
(一)对以上问题线索,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举报材料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事实及证据材料等,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举报人应对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身份及证明证据,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举报主体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我局将严格执行保密和保护措施,坚决依法从严惩治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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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