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201390F/2025-0006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惠****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
名称: | 关于**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横一路、纵支一路及东段、纵支二**段、纵支三路、纵支四路)项目核准的批复 | ||
文号: | **发改核准〔2025〕1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
主题词: |
**惠新****公司:
报来**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横一路、纵支一路及东段、纵支二**段、纵支三路、纵支四路)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横一路、纵支一路及东段、纵支二**段、纵支三路、纵支四路)(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县白花镇(涉及田屋村、联丰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横一路、纵支一路及东段、纵支二路(北段)、纵支三路、纵支四路等6条市政道路,其中主干路1条,支路5条,道路设计总长约6.80km。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工程、土石方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预留管沟)、通讯工程(预留管沟)、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具体如下:1、****园区段):路线大致呈东西走向,西起纵一路,**纵三路东部,道路全长约2.1km,规划红线宽度60m,双向八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60km/h;2、纵支一路:路线大致呈南北走向,北起横二路(与现状横二路接顺),南至化一路,道路全长约2.64km,规划红线宽度30m,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40km/h;3、纵支一路东段:路线大致呈东西走向,西起纵支一路,**纵一路,道路全长0.32km,规划红线宽度30m,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km/h;4、纵支二**
段:路线大致呈南北走向,南起横二路,北至横一路,道路全长约0.33km,规划红线宽度21m,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km/h;5、纵支三路:路线大致呈南北走向,南起横二路,北至横一路,道路全长约0.91km,规划红线宽度21m,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km/h;6、纵支四路:路线大致呈南北走向,南起横二路,北至横一路,道路全长约0.504km,规划红线宽21m,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km/h。
四、项目总投资为65675.1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合计为34577.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25926.71万元(含征地拆迁费21679.65万元),预备费合计为1941.2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合计为3229.79万元。****政府专项债,不足部分由**惠新****公司自筹解决。
五、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营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系统节能、节水节电等方面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提高项目能耗水平。项目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运营后废弃物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惠市发改〔2018〕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府办会决函〔2024〕249 号)、《指挥部领导班子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4〕34-5号)、《关于〈关于申请办理**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横一路、纵支一路及东段、纵支二**段、纵支三路、纵支四路)用地意见(选址意见)的函〉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惠新****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