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单位:****环境局**分局
联系地址:**市**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后侧物产楼5楼
邮 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3509
传 真:0754-****77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市**区新溪街道昆仑山路与北兴路交界2号(创达大厦1至7层) |
环评机构 | ******公司 |
编制主持人/主要编制人员 | 王梓立/黄钻、王梓立 |
项目概况 | ****投资800万元建设 1 栋 7 ****医院门诊大楼,占地面积 12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8840 平方米,设置床位 299 张,设置医务科、精神科、心理门诊、化验室、住院病房、活动诊疗室、污水处理设施和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主要为新溪街道及周边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门诊接待人数约 50 人/天。本评价不包含项目配套的辐射类装置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加强管理,设置安静、禁止高声喧哗等标志牌。 2废气: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置为密闭箱式结构并采取抽气导排措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天面排放。 3废水:项目设置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和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均为地下结构,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为 150m3 /d,采用“生化+沉淀+消毒”工艺,尾水最后经消毒粉消毒处****处理厂。 4固体废物:餐厨垃圾经专用垃圾桶收集后由专业单位回收;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规范消毒处理达到相关要求后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