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有偿使用项目
招标文件修改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和********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有偿使用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8页第2.4点第三段:“项目建设需符合有偿使用协议及其补充合同约定,****政府竣工验收规范和届时最新相关建设标准。”后增加一段“实际有偿使用面积以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共同确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算报告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32页第一条有偿使用标的:“根据**市的测绘资料,项目的屋顶面积为847122.06㎡,建筑属性包含有教育建筑、医疗建筑等,项目总投资预估45000万元。实际有偿使用面积无法达到《**市屋顶光伏面积测绘工程(工程测量汇总报告)》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面积,由招标人补足缺少的可利用面积数量,建筑****政府控制物业建筑、政府单位建筑、事业单位建筑以及可适合建设屋顶/****停车场等。”后增加一段“实际有偿使用面积以甲方及乙方双方共同确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算报告为准。”
3、原招标文件第26页业绩能力第1点:“(须提供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关键页、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及合同签约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的或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须提供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关键页、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及合同签约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清晰无法辨认的或不提供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须附企业关系证明材料):①****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证明材料;②****公司****公司)的业绩证明材料,③****公司****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证明材料。)”
4、原招标文件第20页第7.1.1点:“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示前3名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须保证最后一天为工作日)。”修改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示前3名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原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顺延至2025年4月14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时间,下同),地点****交易中心(**市**区体育北路2****中心)2号多功能厅。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4月12日16时00分。原招标文件第18页4.1.2外层信封均应标识:“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2025年4月7日9时 30分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2025年4月14日9时 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本招标文件修改说明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文件修改说明为准。本招标文件修改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