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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市**区**街道宝民二路臣田工业区第29栋厂房1楼
建设单位:****
环保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源,车间设置为隔声门窗;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午间及夜间生产,加强对机器的维修保养,不定期给机器添加润滑油,减少设备摩擦噪声,对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措施;设置独立空压机房,经监测,项目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验收报告公示起止日期: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27日(公示20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自即日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